知识产权,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智慧(财产)所有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其智力成果授予创造者的独占权或专有权。它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是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大致分为两种:一是著作权,涵盖各类文学和艺术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和戏剧、电影、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诸如绘图、绘画、摄影和雕塑以及建筑设计。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艺术家对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权利。著作权持续到作者逝世后至少50年。二是工业产权,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利保护期一般20年,工业设计保护至少10年,而商标则可无限期保护。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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