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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之五

刑事案件的立案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之四

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之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之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之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之一

零碳排放的电力展望

金融平台受害人如何高效、合法、理性维权

在金融产品和网络平台暴雷后,根据笔者团队成功处理的多个案件来看,平台的投资者都会走上漫长的挽损路并且从起初不能接受的义愤填膺,到四处碰壁后的怨天尤人,直至漠不关心,完全放弃的发展过程。笔者认为,两者都是过激的,较为妥当的作法,应该是在遇到暴雷后,积极调整心态,理清产品结构,尽可能详细、全面地收集材料信息,咨询专门人员制定挽损计划,并正确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在下文中,笔者将一一为大家详细介绍。

投行业务归为尽责与责任承担法律问题探讨

注册制的实施带来了审核义务向以证券公司等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在内的中介机构的转移,这种转移也对被称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造成了可能承担更大责任的义务。

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之三

本文系翰亨观点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系列文章之三
本文系翰亨观点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系列文章之一、二的续文,在之一和之二中,分别介绍了以订立合同和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应的司法实践,在本文中将继续探索以法院判决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实践。

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之二

本文系翰亨观点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系列文章之二
本文是系翰亨观点居住权设立法律问题系列文章之一的续文,在之一中介绍了以和合同订立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应的司法实践,在本文中将继续介绍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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