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调整心态
在遇到暴雷时间后,首先应积极调整心态,将项目心态放平,承认损失的发生以及大概率的不可挽回。根据损失已经发生的现实情况,调整相适应的生活、经营方式。接受损失的发生往往是这一阶段最难实现的。因此,笔者建议不妨将损失投资额全部当做损失来处理,之后能够挽回的则当做又赚到的利润。
二、理清相关事宜
虽然上文提到了暴雷后的一个特点大概率投资款不可挽回。但是,这这里的大概率不可挽回指的是全额,部分挽回,减少损失还是大有文章可作。因此,首先要理清整个理财产品的结构,投资款投往何处,项目的构成结构是如何设计的,是否有第三人参与,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明星代言、管理人、销售公司等等。
三、尽可能详细、全面地收集材料信息
在理清了相关事宜之后,就是对各人物关系、交易架构文件和争取的收集。详尽的证据文件不但对向相关部门报案、提供线索、追赃程序的启动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详尽的证据文件能够为侦察机关提供侦查方向和线索,扩大侦查范围,扩大侦查范围就有可能增加退赃、赔偿的主体,以做大总体返还的金额。
四、咨询专门人员制定挽损计划
在理清了相关事宜和收集了初步的材料信息后,笔者建议向具有专业经验的法律人士咨询制定相应的挽损计划。分析民事策略该如何进行,刑事策略该如何进行,邢民交叉部分该如何进行,具体材料向哪个部门反应,是否构成犯罪,向哪个部门报案,报案的范围,报案的罪名等等。关于罪名,笔者遇到的大多数起初都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虽然说诈骗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重,但是从挽损的这个角度来看,两个罪名本身并无太多区别,而且,立案时的罪名不等于起诉和最终判决的罪名,随着整个案件的进程发证,罪名是可以调整的。
最后,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金融产品和网络平台暴雷事件牵涉面广、案情复杂、金额巨大,对办案机关来说也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又由于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的保密需要,投资人往往无法理解办案机关的难处,会走到了办案机关的对立面。这是大可不必的,此时的办案机关的角色是帮助投资人挽损的,应该尽可能的理解和协助办案机关的工作。可以做的协助工作有继续收集证据,提供线索,理清情况,投资人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团结,统一思想,不要各拉小群互相算计,支持选出的代表,代表则要认真履职与其他投资人做好信息互通和前线推进工作等。